新沅江客户端10月26日讯(通讯员 曾纯)“艾某、安某作为敬老院院长、会计,又是老党员,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群众纪律,现决定给予两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近日,在沅江市阳罗洲镇侯龙村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镇纪委书记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并将违规收取的12300元退还给了特困群众。
2023年来,沅江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突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在发挥“纪巡审”联动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紧盯乡村振兴领域“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小微权力”,坚决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88次,下发通报3期,立案1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36人,退还群众资金91.3372万元。
针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点多面广、花样翻新等情况,市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深入重点村(社区)开展驻场式监督,深入村居一线查找群众身边的痛点、堵点问题,同时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采用“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模式,将相关问题线索分门别类制成清单,根据问题属地、管理权限等因素分流交办,相关责任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三条支线”开展核查,不断提升发现和纠治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的质效。截至目前,发现并督促整改乡村振兴领域帮扶政策落实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56个,受理问题线索20条。
“2021年,南大膳镇双螺村党总支部书记郭某虚报集体面积套取粮食补贴4.44万元,用于村集体生产性开支,2023年5月,郭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日前,沅江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针对郭某案暴露出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对南大膳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全面开展自纠自查,全面清理类似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惠民资金专款专用。
为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沅江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下发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截至目前全市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旁听庭审活动200余场,推动草尾镇、新湾镇等62家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继续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把握监督重点,坚决纠治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打折扣、搞变通、落实不力等问题,在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的同时坚持一体推行“三不腐”,推动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真抓实干,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沅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曾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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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沅江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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