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创新开展县城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联审机制,为解决问题提供了“良方”,让城区居民自建房领上合法“身份证”。
为群众答疑解惑(本组图片由田仁峰、石龙、张晗拍摄)
“初衷是什么?就是要消除县城区内这种违规违法的建筑,纠正和杜绝乱修、乱建,乱搭行为。”在试点工作办公室,花垣县政府办副主任彭辉正组织召开花垣县县城区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问题处理联审会,对此次群众自主申报的居民自建房相关资料进行联审。
“我们这一次一共会联审32户,这32户是各个社区以及我们专班各个组、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等同志辛苦的付出,并和相关的人员进行核对以后,初步认为这32户是符合条件的。”
工作人员现场实地审核
据了解,此次试点工作,是对县城区的城南、原大竹山、柑子园、登高楼、西长街、老正街、涧水坡、浮桥八大社区,辖区内已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经认定属国有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设居民自建房开展试点处理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由居民自愿申报,可在本社区进行登记,也可在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登记。本次,自主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花垣县政府办副主任彭辉介绍说。
登高楼社区居民石邦明的这栋三层楼房,1995年建成,属于少批多建。这次,听说政府出了个好政策,石邦明立即在所在社区上报登记其违法建设情况,县城区违法建设处理办公室随即前往石邦明户进行现场核实,一个星期左右,一张“迟到”了近30年的不动产权证终于握到了手上,石邦明洋溢着幸福的笑脸。
登高楼社区居民石邦明喜提不动产权证书
“内心还是比较惊喜,一直都没办下来。没办下来,房子就没有手续,要处理,要抵押,要办个什么,都不太方便。这次办下来,确实是意想不到。”花垣县花垣镇登高楼社区居民石邦明激动地说。
一本产权证,既关乎居民内心的幸福感,也与落户、上学、房屋买卖等实际利益息息相关。群众迫切的需求,成为花垣县大力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我们还是从尊重历史的角度出发,从以后规范化管理居民自建房,然后不断地完善这个产权,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的财产权益,去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花垣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向春玲告诉记者。
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牵涉方面广,畅通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是成功化解难题的关键之一。花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试点先行的原则,由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花垣县税务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全力推进化解工作。
指导群众办税
“我们坚持‘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原则,整理好办理所需的资料清单,提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同时配备专门志愿服务者,带领群众走完整个税费缴纳流程,全过程一站式办理,让群众跑一次就能办成事。”国家税务总局花垣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郑珊介绍说。
截至9月20日,县城八大社区已有2471户户主自主申报愿意接受处理,处理办已入户开展实地核查647户,完成处理结案13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13户,缴纳税费26.4万元。
涧水坡社区居民麻兴燕向记者展示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
“现在,帮我们老百姓把这个证办下来,心里面感觉到非常的开心,解决了后顾之忧,我们住着也安心。”花垣县花垣镇涧水坡社区居民麻兴燕兴奋地说。
房屋管理连着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试点先行,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高质量推进花园式现代化新花垣建设。
工作人员协助办税人员为群众办理税费缴纳
“试点工作结束后,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另行研究居民自建房违法建设处理相关政策,试点政策不再执行。”花垣县政府办副主任彭辉表示。
作者:田仁峰 石龙 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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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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