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同时规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将为湖南省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推动信息化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对于推进湖南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数字新湖南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可以看到,《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以上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网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进行监督管理。这给我们县级网信部门在网络综合治理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和遵循。作为区县一级,我们要借助此次契机,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履行网信部门的职能职责。
一是坚持学习教育与宣传推广并重。宁乡将重点组织网信系统、市内重点互联网行业开展《条例》学习,通过读原句、学原文,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认真领会其内涵精神,将其精髓融会贯通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指导我市网信事业的发展。同时,做好《条例》宣传解读。开辟宁乡网专题专栏,充分发挥“这里是宁乡”全媒体平台优势,积极组织市内自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在全市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进一步营造网上网下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坚持队伍建设与制度建设统一。要逐步建立专业、可靠的网络安全人才队伍,规范和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市委网信办牵头建立全市网络安全专家库、成立网络安全协会,吸纳市内有责任担当、专业素质过硬的网络人才,为网络安全提供人才保障。以《条例》及《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为蓝本,进一步完善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机制,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网络安全建立检查、执法的规章制度,增强互联网行业主体的责任感。
三是坚持社会引导与执法管理结合。要对市内互联网行业主体实行引导与管理双管齐下。发挥宁乡互联网行业党委的引领作用,依托宁乡新媒体协会、宁乡市网络安全协会两个行业组织,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网络安全建设。树立行业标杆,推介行业典型,促进互联网行业稳步健康发展。要加强全市网络安全管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提升网络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加大对网络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安全风险态势感知平台的作用,将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纳入监管,及时有效处置网络安全风险,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四是坚持数字建设与资源共享统筹。要建立全市网络安全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数据资源、工信、保密等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实现人才互动、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进一步织密网络安全防火墙。要充分利用大数据、5G通讯等高科技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我市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升网络服务民生的质量,让群众共享互联网红利。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贯彻落实。宁乡市网信系统将迅速对照《条例》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实现我市“建设省会副中心 挺进全国前十强”宏伟目标彰显网信担当!
(作者系宁乡市委网信办主任邓利良)
作者:邓利良
责编:宋显金
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
专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