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政协花垣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政协副主席向君、龙秀泽、石伶俐、龙波、龙江涛,秘书长熊雷钊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肖引霞摄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在河北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上、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书记沈晓明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政协主席毛万春调研委员工作室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
会议通报《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拟交办情况说明》《政协花垣县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委员履职考勤考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制度》《政协花垣县第十届委员会主席会议成员走访看望委员制度(试行)》《县政协机关党支部“两力两率”测评办法(试行)》《县政协机关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追责问责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政协花垣县委员会关于“改善生态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事项。
经县委提名,根据《政协章程》及相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
张伟强调,全体政协常委要大兴学习之风,高度重视学习,带头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要大兴调研之风,着力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广泛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为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当好参谋助手。要大兴落实之风,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协“7+4+5+3”履职重点和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精神,务实开展各项工作。要大兴团结之风,持续发扬历届县政协团结民主的优良传统,引导和带领广大委员团结共事,共同奋斗,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要大兴清廉之风,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高度重视清廉建设,注重作风纪律,干净做事,清白做人,打造清廉政协机关建设和清廉委员队伍。
作者:肖引霞
责编:肖引霞
来源:花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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