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掀起新一轮打击整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潮,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为全县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动中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及县委统一部署,从2024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聚焦打击锋芒、坚持严字当头、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快侦快诉快判、从严从快从重打击。
二、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要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继续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对窝藏、包庇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子、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及相关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相关线索可就近向派出所举报。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排查,着力整治行业管理漏洞,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事)件的发生,加强未成年人防性侵法治宣传,推动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五、本通告所指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衡东县委政法委员会
衡东县人民法院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衡东县公安局
衡东县司法局
2024年3月12日
一审:阳 洋(试用)
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责编:阳洋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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