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绥宁客户端3月13日讯(记者 邓钊 谢宇峰 通讯员 严康)3月11日至12日,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5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根据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本轮巡察共组建4个常规巡察组,采取“一托三”的形式,对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森林公安局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法领域巡察;对长铺镇、东山侗族乡、长铺子苗族侗族乡、黄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花园阁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县农机事务中心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对3个乡镇所辖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对村巡察,对以上县直单位财务独立的副科级二级机构一并延伸巡察,组建1个专项巡察组,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和未巡先改工作,为期3个月。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进驻动员会。会上,县委各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要求,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各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扣政法领域、县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党组织的职能特点、权力责任,更加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更加突出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更加突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发现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中的政治偏差,着力查找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为推进“三个绥宁”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向县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确保本轮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均设置专门值班电话和征求意见箱,号码分别为:19967921521、19967922613、19967923307、19967901327。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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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钊 谢宇峰 严康
责编:龙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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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宁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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