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融媒体中心2月29日讯(记者 廖财银 钟凤侣 通讯员 郭应菲 上官小康)根据县委部署,2月28日,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的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5家县直单位和所属1个二级机构党组织,清泉镇、桥头乡等2个乡镇党委和14个村(社区)党组织现场反馈了巡察情况。县领导徐应祥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反馈会并作讲话。
反馈会上,巡察组组长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2月26日召开的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抓整改。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扛牢责任抓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对账销号”,严肃追责问责。要坚持长效抓整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巡察整改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有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推进“四城”建设、推动桂东绿色崛起、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新担当。
县委巡察办、县委各巡察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作者:廖财银 钟凤侣 通讯员 郭应菲 上官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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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桂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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