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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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17:54:53

为深刻汲取“12.15”吉首市雅溪民营小区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1.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电烤炉取暖;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或私拉乱接、飞线充电;

2.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油漆等具有火灾风险的施工维修作业;安全时段作业时,须清理现场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明确安全监护人;

3.严禁擅自装修整改商铺,确需装修整改应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材料及电气线路说明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经核准后方能实施;

4.严禁擅自改装、拆卸商铺内配置的电表、漏电保护开关及断路器,确需改动应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核;

5.严禁使用一切易燃材料装修装饰商铺,自行装设的电线、电线配件及电气产品,其质量和安装工序必须符合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6.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每天闭店前须断开电源总开关,商铺用电总开关及其他开关、插座须保持完好,如有损坏须及时报修。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严禁在公众聚集场所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挥发性强的气、液、固体化学品。

8.严禁在商铺内吸烟、乱丢烟头,严禁使用液化气、燃气具等进行煮食。

9.严禁将商品、货物、手推车或其他杂物摆放在商铺门口,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挪用及损毁公众聚集场所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及消防标志等。

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广大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可拨打“4472000”进行举报投诉。

桂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责编:方卉

来源:桂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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