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1月29日讯(通讯员 张志辉 邓雄兵 谷如珊)近日,永兴县公安局金龟派出所办案民警获取到一条涉毒线索。线索称,在永兴县城的某汽修厂内,经常有人深夜聚众吸食新型毒品依托咪酯。
获取到该线索后,该所民警立即对该汽修厂进行了秘密摸排,发现该汽修厂院子内存在两家汽修商户。随后民警对该汽修厂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社会背景和人员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随着调查的深入,曹某周进入民警的视线。曹某周长期独居在该汽修厂内,与多名社会闲杂人员来往密切,经常有人在深夜进入该汽修厂内寻找曹某周。
为有效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争取战果最大化,掌握确定信息后,警方决定在附近隐秘蹲守,伺机进行抓捕。通过近5个小时的蹲守。10月15日凌晨,警方将现场正在吸食毒品的曹某周等3人控制。经查,抓获的三人除曹某外,另外两名男子分别为刘某和康某。通过尿检,曹某周和刘某的依托咪酯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审讯,曹某周和刘某对自己的吸食毒品依托咪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民警发现曹某周曾在今年10月期间多次向另一名曹姓男子购买过依托咪酯,并确定了该名男子的身份信息,但民警发现曹某在10月13日就因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已经被城关派出所刑事拘留。为深入挖掘犯罪链条,民警决定从曹某的社会关系入手,通过大量的排查梳理,发现曹某的关系人李某丹有吸毒嫌疑。经分析研判,民警锁定了李某丹的活动轨迹,并将李某丹及其一起吸食毒品的刘某虎一并抓获。通过审讯,查实了李某丹、刘某虎在10月13日至15日期间分别在某酒店内容留廖某军、李某刚、邱某豪等人的犯罪事实。
截止目前,该系列案件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查处吸毒人员7人,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编:王江林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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