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丨宁远:多点发力 扶贫车间稳就业促脱贫
新宁远 • 民生资讯
2020-09-04 15:51:42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4日讯(通讯员 李萍 吕沛)为促进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稳定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成果。今年来,宁远县多点发力,扶持扶贫车间做好复工复产,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家门口”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助力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强组织领导。出台了《宁远县关于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和推荐贫困劳动力到蓝思科技等重点企业就业的通知》,成立了宁远县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疾控中心、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成员。在县人社局设立办公室,由人社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和向蓝思科技等重点企推荐用工的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导。

建立联络制度。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联络员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全县20个乡镇(街道)就业扶贫车间实际情况,组建了5个服务小分队,由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为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提供防疫、复工复产和用工等服务。建立扶贫车间复工复产联络员工作制度,县人社局向每个乡镇(街道)派驻1名联络员,各乡镇(街道)为每个扶贫车间派注1名联络员,为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提供“一对一”服务。

做好用工服务。落实扶贫车间用工政策,对成功介绍1名劳动力到扶贫车间就业且稳定6个月以上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农村劳务经纪人,按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主动到扶贫车间就业的劳动力且稳定6个月以上,按300元/人标准给予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加大政策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通过县、乡镇、村、劳务经纪人四级联动,采取印发政策宣传资料、微信群、公众号等方式将就业扶贫车间政策宣发放到乡镇、易地搬迁安置点、宣传到村户,做到政策信息家喻户晓、宣传范围全覆盖。发动乡镇(街道)干部、村支两委对辖区、社区(村)进行调查摸底,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农村加工企业等就业载体,申报就业扶贫车间。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实现以创业促就业。

落实扶持政策。场地补贴帮建设。先后出台了《宁远县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8]21号)、《宁远县2019年就业扶贫致富车间建设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19]13号)、《宁远县2020年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20]27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组织申报,经县人社局实地调研批准后,利用乡镇(街道)在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地点闲置土地、房屋进行就业扶贫车间场地建设,由县财政给予场地补贴。常规补贴促发展。2017年,率先提出就业扶贫车间的概念,对分布在乡镇(街道)只要吸纳了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来料加工、农产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载体进行水电费奖补;2018年,《宁远县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出台,加大对就业扶贫车间扶持力度,鼓励吸纳了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扶贫载体通过乡镇(街道)申报就业扶贫车间。2019年,规范了扶贫车间认定和奖补标准,加强对就业扶贫致富车间管理和奖补力度,对符合标准的就业扶贫致富车间给予水电费、以工代训、创业补贴等一次性政策补贴。

据统计,截至目前,宁远县共有各类就业扶贫车间130家,其中2019年全县建设规范性扶贫车间121家,2020年新建扶贫车间9家,吸纳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5837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068人。有易地扶贫安置小区扶贫车间15家,吸纳安置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205人,让贫困群众真正实现“家门口”就业。

责编:严万达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