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怀化市网信系统深入推进依法管网治网,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一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8月份以来,在省办的支持下,依法关闭违法违规账号3个,警告约谈网站平台账号5次,取消网站备案信息1个,向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条,行政处罚3件。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洪江市对网络平台不履行安全维护义务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近日,洪江市网信办在巡网时发现,某单位网站存在涉赌类违法有害信息。经调查发现,该单位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人员变动时未将网站的运营维护工作交接到位,导致网站安全维护缺失,被植入非法链接,输入网址后跳转至赌博网站。该单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对该单位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依法依规打击一批网络谣言事件
新晃侗族自治县查处一起网络谣言事件。近日,某网络平台用户“姚某某”发布视频称,“这个月被家暴7次,嫌弃我太懒了,天天不上班,本来我已经和别人跑了的,又被他甜言蜜语哄回来了。”疑似使用网络文案发布虚假信息。经查发现,姚某某为博眼球、吸粉引流,故意杜撰虚假视频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姚某某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公安、网信部门批评教育,姚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删除视频,并发布视频澄清。
中方县依法对一名发布传播谣言信息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近日,短视频账号“建筑***哥”在某网络平台发布“中方县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大一小死亡”的谣言视频。经中方县网信办核查,该自媒体账号负责人张某为吸引眼球,主观编造内容,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8月29日,中方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作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删除谣言信息。
鹤城区依法行拘三名发布传播谣言者。8月4日,鹤城公安和网信部门在巡网中发现,配文为“深夜外卖姐姐送餐下楼发现车被偷了”的短视频在抖音中广为流传。经核实,该视频信息为谣言,系由网民周某某、杨某某、李某某三人策划拍摄的虚构事实。自2023年4月起,三人为吸引流量、赚取经济利益,在多个平台上发布“雨天街面母亲脚踢倒地女儿”“摩的司机为争抢客人当街拉扯打架”“在派出所门口女儿拉着母亲说送母亲坐牢”等多条自导自演的虚假视频,恶意散布谣言、混淆视听。
周某某、杨某某、李某某因涉嫌编造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三、靖州封停关闭两个企图冒充领导干部实施网络诈骗的社交账号
近日,有不法分子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某领导干部的真实姓名作为昵称,盗取领导干部网上公示信息的个人照作为头像,注册社交平台账号,并发布色情链接,企图冒充领导干部实施违法诈骗。
市网信办巡网发现后,立即联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网信办、县公安局进行处置,依法上报对涉事相关账号进行封停关闭。
四、依法依规约谈一批发布违规内容的自媒体账号
怀化市约谈一发布违规内容的自媒体账号。近期,自媒体账号“**房产赵*”发布炒作高考和错误解读国家政策法规等违规内容,影响网络生态。8月2日,怀化市网信办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账号负责人及其所在公司进行警示约谈,并责令立即整改。目前,相关违规内容已被删除。
洪江市约谈一发布不实言论账号。8月24日,某平台博主“**小晨”发视频,称自己在火车站附近被打。洪江市网信办巡网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该视频发布者杨某。经询问,杨某表示,视频称自己在火车站附近被打的信息纯属娱乐,不是事实。针对以上行为,洪江市网信办依法依规对杨某进行约谈,给予其严肃批评教育,责令立即删除相关不实信息。
沅陵县约谈一发布不实信息账号。8月15日,沅陵县网信办在巡网过程中发现某网络平台用户“太常**”发布敏感不实信息。沅陵县网信办立即联系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进行落地查人,并同步联系太常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核处。经核实,该视频发布者为太常便民服务中心立新村村民刘某星。沅陵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太常便民服务中心对刘某星进行约谈及批评教育,责令其当场删除相关视频。
(肖准)
责编:罗云婷
来源:掌上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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