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暨专题培训会
龙源临武 • 要闻
2023-10-19 17:48:11
10月19日,郴州市法院系统刑事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在临武县人民法院举行,全市法院相关庭室工作人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部分市县代表委员受邀参加庭审观摩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5月,陈某先后两次在县人民医院家属区和玉屏村一居民房内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对指控陈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引导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情节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诉讼权利。被告人陈某作了法庭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经过一个小时的审理,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观摩结束后,开展了全市法院刑事案件庭审观摩评议专题培训,会上,大家严格对照庭审规范标准围绕“取保候审、量刑规范、规整起诉书、法庭布置、法律援助、证据分类、案件事实、量刑建议、取证方式”等多方面进行了细致点评。
点评会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王淳就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法院“利剑护蕾”、“扫黑除恶”等专项活动进行了业务培训。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学军、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小平参加观摩与评议。
作者:邓圣立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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