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正式实施:离婚需要“冷静期”
龙源临武 • 要闻
2021-01-05 19:1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新增加的为保持婚姻关系稳定性的离婚冷静期备受社会关注。

在县民政局一楼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正在向市民介绍登记程序。

县民政局民政事务中心主任 邓海波:以前我们这里也有许多年轻人,有比较草率、比较冲动离婚的现象,有的中午办了离婚手续,下午又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了,这个现象还是有蛮多。

刚刚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把“离婚冷静期”加入离婚审批手续当中,按《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政局民政事务中心主任 邓海波:离婚冷静期实施以后,主要还是针对这些冲动性和草率性离婚的人员,给他们设了一个门槛,一个呢看他们这个冷静期间,考虑他们的这个感情到底是不是已经破裂了;第二个就是家里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情况是不是很清楚,这些还是对保证家庭的完整性还是有好处的,防止有些人冲动草率离婚。

作者:李亚鹏 罗思如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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