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风险防范化解,全力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今年以来,古丈生态环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就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州县确定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中央、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和“利剑”行动。二是全力做好省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三是深化“放管服”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开展环保监管执法,依法打击影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
![]()
九川坪大桥整改前照片
![]()
![]()
九川坪大桥整改后照片
(一)工作成效及上级考核指标进展排名情况
1、空气质量状况。1-8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4%,优良天数为227天,综合指数2.72,全州排名第二,在全省排第26,PM2.5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
2、水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1-8月古丈县国考和省考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水质状况同比去年提升,在全州排位第三。
![]()
![]()
岩头寨镇岩头寨村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改的标识标牌照片
3、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2023年夏季攻势”任务共6个方面10项,目前已销号完成的4项,完成率40%。综合排位全州第五。
4、整治基目进展。华源硫酸历史遗留污染源治理项目和饮用水源整治项目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决算。宏泰尾矿库治理二期整改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5%。
5、省级生态示范县创建。已制定《古丈县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和《古丈县创建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宣传方案》,已完成第一轮资料收集和汇总验收申报资料工作。
6、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使用落实到位。2022年度750万中央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华源硫酸历史遗留污染源项目,由茶投组织实施,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创新做法
年初以来,为把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目标任务抓落实,古丈分局在生环委办的具体指导协调下,积极采取措施,创新工作思路,采取“三抓三防”措施,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等重点工作。
1、抓责任压实,防松劲歇脚
2月中旬,县生环委办针对当前问题制定印发《认真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通知》,《古丈县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方案》《古丈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古丈县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县生环委各成员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细化整改举措,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防止松劲歇脚。
2、抓监测监管执法,防苗头风险隐患
古丈分局以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件,累计处罚金额40万元立案查处5家;扎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畅通热线渠道,及时办处信访案件,共办理环境信访事项7件;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启动两件办结两件。
![]()
![]()
华源硫酸整改前的照片
![]()
![]()
华源硫酸整改后的照片
3、抓整改重点督导,防销号问题反弹
在7月份生环委全会后加大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等重点问题整改现场督办,压实属地及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制定《突出环境问题现场督促指导工作方案》和《古丈县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扣分风险及发现面上问题的整改方案》,按月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指导,出一期进展情况通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防止已销号问题反弹。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按照1-8月空气质量现状未能完成州定考核目标。根据上半年数据推算,就算下半年空气质量一直处于优良状态,不再出现污染天气,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也只能达到95.6%((365-16)/365),所以,今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不到州定目标任务96%已成定局。
(二)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难以完成。根据县实际情况,我县水主要污染物的减排量主要依靠城镇污水治理,由于我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或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导致水主要污染物无法核算减排量,从而不能按要求完成减排任务。
(三)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部分“夏季攻势”任务推进较慢。 2023年夏季攻势”任务共6个方面10项,完成任务未过半。一是2023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年度整改任务未消号。四项问题均在走销号流程,未完成消号。二是历史遗留矿山和有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需加快。目前还有历史遗留矿山2个图斑(天桥山、龙天坪矿山)正在施工中,需加快完成和尽快走销号程序。
(四)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进度慢。宏泰尾矿库问题整改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已列入洞庭清波行动和“利剑”行动范畴。虽然当前整改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5%,但离上级10月底销号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宏泰尾矿库渗漏生态损害赔偿案自2022年8月25日立案启动以来,仍未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由于该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省、州、县检察部门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督促。锰矿资源和锰矿企业整合工作仅审议通过《古丈县锰矿整合方案(讨论稿)》、《古丈县加快锰矿整合退出奖补办法(暂行)(送审稿)》和调整锰矿整合范围请示,锰矿资源和锰矿企业整合工作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
![]()
宏泰治理现场照
(五)一些发现指出的问题长期未整改。通过核实,古阳河上游12村污水处理设施仍未投入使用;默戎污水处理厂长期运行不正常;古阳河上游宋家、梳头溪等村等养殖环境治理问题仍未开展综合治理;古阳河城区残联办公楼、县老干活动中心办公楼、思源桥旁边民族大市场排污口仍直排古阳河、未收集入污水管网等;督查发现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整改解决。
(六)个别指标完成质量不高。全县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截止8月22日,生态环境部门启动2件,办结2件;林业部门启动1件,办结1件;水利部门启动3件;农业农村启动3件。自然资源、住建部门未启动,还未实现6部门必须全覆盖基本要求。坪坝、高峰、岩头寨、断龙山4个镇污水处理厂虽然已于2022年底完成销号,但仍然因入户支管网建设未完善、工程建设资金结算及博世科公司多方面因素,还未调试运行。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今年最后一个季度中,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履职、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共同发力、攻坚克难,压实责任抓整改,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如期销号,努力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一)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对标对表问题清单,按照整改工作销号要求、程序和时限等,倒排工期,以抓细落实。要主动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搞好沟通衔接,及时申请复核验收和销号,做到问题整改完成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二)进一步加大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稳控措施。高度重视辖区环境质量情况、认真分析、查清原因及时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约束性指标。建立突发情况紧急制动机制,做好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稳步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重点抓好尚未完成整改的年度销号任务,积极配合做好省生环委办8月、10月、12月现场核查工作,确保任务进度和质量,确保在现场核查中不被通报,避免年度考核中被双倍扣分。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固废、饮用水源、机动车尾气、农村污水等各项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环保目标任务。要落实重点管控,加强巡查排查,做好安全防范。要把“刚性执法”与“柔性服务”相结合推进执法监督帮扶。
责编:张浩
一审:张浩
二审:张雨
三审:陈真
来源:古丈县融媒体中心
专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