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我县村(社区)党组织、第十一次村民委员会和第十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步进行换届选举。本次换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要求,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要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 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5.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6.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7.在疫情防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本届任期内考核不称职、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8.有截留挪用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9.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10.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 凡出现上述情形人员当选,当选无效。 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八严禁”要求: 1.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 3.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 4.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 5.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和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6.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 7.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 8.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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