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能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安全头盔,司乘人员都要戴。但是,总有一些人不听劝,今天临武公安交警曝光近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湘L1337X 违法时间:06月02日 07:07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4980T 违法时间:06月02日 07:11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001C1 违法时间:06月02日 07:32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692G3 违法时间:06月02日 07:51:29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A2515 违法时间:06月02日 07:51:41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48550 违法时间:06月02日07:54:33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 湘L221A9 违法时间:06月02日 08:21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1070S 违法时间:06月07日09:58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092H6 违法时间:06月07日09:57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010808 违法时间:06月05日07:58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电动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86778 违法时间:06月05日07:34 违法地点:文昌路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33283 违法时间:06月06日13:59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C1546 违法时间:06月06日13:46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682K7 违法时间:06月06日13:44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4080 违法时间:06月06日13:40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312X 违法时间:06月06日13:33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4577P 违法时间:06月06日13:19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172A8 违法时间:06月10日 10:58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6639R 违法时间:06月10日 10:59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80509 违法时间:06月10日 11:00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055X 违法时间:06月11日 13:56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2F650 违法时间:06月11日 13:57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558M2 违法时间:06月11日 13:58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564A3 违法时间:06月11日 13:56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6662Q 违法时间:06月11日 13:55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617R 违法时间:06月11日 13:54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3062U 违法时间:06月11日 13:55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713K 违法时间:06月11日 13:56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942F 违法时间:06月12日 15:58 违法地点:临武六中路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 湘L444B8 违法时间:06月12日 15:59 违法地点:临武六中路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822K 违法时间:06月12日 16:00 违法地点:临武六中路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158U 违法时间:06月12日 16:02 违法地点:临武六中路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C1389 违法时间:06月12日 16:03 违法地点:临武六中路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 驾乘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行车中驾乘人员都要戴上安全头盔!
责编:邝东昱
来源:临武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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