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能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安全头盔,司乘人员都要戴。但是,总有一些人不听劝,今天临武公安交警曝光近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湘L85509
违法时间:05月02日 10:55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001035
违法时间:05月02日 10:56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A8816
违法时间:05月02日 10:57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1H176
违法时间:05月02日 10:58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6667P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1:33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863P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1:38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
湘L7222H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2:08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9995P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2:16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638N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2:18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60226
违法时间:05月02日 12:31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
湘L098K8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5:06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3345U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5:23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293V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6:11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981R
违法时间:04月08日 17:56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
湘L993H3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7:13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20509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8:23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636S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8:48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02496
违法时间:05月03日 18:56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685S
违法时间:05月04日 07:40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C1510
违法时间:05月04日 08:53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534N
违法时间:05月04日 09:13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3222H
违法时间:05月04日 12:06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35026
违法时间:05月04日 12:07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
湘L7005V
违法时间:05月04日 12:08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960X
违法时间:05月04日 15:17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9362J
违法时间:05月04日 15:22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2919S
违法时间:05月04日 15:37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行车中驾乘人员都要戴上安全头盔!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题
专题
版权作品,未经明确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获得合法授权的,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登陆“龙源临武”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