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这些车辆被曝光!(十六)
龙源临武 • 要闻
2023-03-02 16:10:00

研究表明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能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安全头盔,司乘人员都要戴但是总有一些人不听劝今天临武公安交警曝光近期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警示驾乘人员:上路行驶要戴好安全头盔!

湘L62143

违法时间:02月21日10:04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91739

违法时间:02月21日11:27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07189

违法时间:02月21日12:21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7458

违法时间:02月21日12:58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32002

违法时间:02月21日13:52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571G

违法时间:02月21日14:37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262N

违法时间:02月21日14:59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352C0

违法时间:02月22日09:59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晴岚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322P

违法时间:02月22日09:50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434A3

违法时间:02月22日09:53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6652H

违法时间:02月22日09:57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4681

违法时间:02月22日09:54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215C6

违法时间:02月22日09:53

违法地点:东云路与解放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搭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192F

违法时间:02月23日12:28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0253

违法时间:02月23日13:53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42155

违法时间:02月23日13:48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4H62

违法时间:02月23日13:38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84391

违法时间:02月23日13:38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852J

违法时间:02月23日13:35

违法地点:临武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C1301

违法时间:02月24日  10:30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云KAN778

违法时间:02月24日10:30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9H912

违法时间:02月24日11:29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桂R6514P

违法时间:02月24日  12:09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H7951

违法时间:02月24日13:11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8280H

违法时间:02月24日13:12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25752

违法时间:02月24日17:37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76501

违法时间:02月24日17:38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9139X

违法时间:02月25日07:27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湘L44H42

违法时间:02月25日14:48

违法地点:武水大道与隆武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摩托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项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十八条 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法律法规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视情节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为了你和家人的平安,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行车中驾乘人员都要戴上安全头盔!

责编:邝东昱

来源:临武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专题曝光台

专题 整治交通问题顽瘴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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