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如棋牌室、剧本杀、无外窗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办公室和客房,处于地下室的商场、超市、食堂、健身房,封闭游船、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暂停营业或举办。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课。
2)做好个人防护, 加强手卫生, 规范佩戴口罩, 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3)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
高等学校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限制堂食,加强教室和宿舍的通风,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可停止线下授课。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指挥体系要保持24小时持续运转,发现疫情后立即转入应急状态,由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统一指挥、提级指挥、靠前指挥,各工作组配合协作、信息共享,快速有序处置疫情。
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可在 24 小时内检测的标本置于 4℃(2℃~8℃)保存;24 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应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
◆来源 | 湖南疾控
◆编辑 | 危博雅
◆审核 | 胡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