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龙源临武 • 公益宣传
2022-10-21 17:00:32

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它会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的破坏,也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预防森林火灾,我们要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原则。

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

2、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放孔明灯等;

3、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4、不准在林区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器械狩猎;

5、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制木炭;

7、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8、不准特殊人群及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9、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警示牌、防火监控等设备。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严防森林火险,守护绿色家园。


责编:唐芳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专题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专题聚焦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

版权作品,未经明确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获得合法授权的,转载须注明来源、原标题、著作者名,不得变更核心内容。登陆“龙源临武”客户端,领先一步获取权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