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刘某,女,49岁,现居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大仙片一组。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2:李某某,女,58岁,现居汨罗市三江镇湘平村三组,在大荆镇新耀门窗有限公司上班。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3:张某某,女,56岁,现居汨罗市大荆镇湖北饭店。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4:吴某某,女,42岁,现居住在汨罗市大荆镇东文村。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5:梁某某,女,48岁,现居汨罗市大荆镇大荆村二组。10月19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15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6日
白天居家未外出;
21:30—23:10 到大荆镇东文村大仙片一组朋友家玩。
10月17日
10:15—12:00 与之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等人自驾车到大荆镇古仑片原朱砂村小庙、汨罗市人民医院看望病人;
12:00 自驾车到朋友家午餐;
14:00 到大荆镇高速路口朋友家玩;
15:00 到大荆镇核酸采样点采样;
17:26 到大荆镇超市购物,之后居家未外出。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2:
10月15日
8:00-17:00 在大荆镇新耀门窗有限公司上班。
10月16日
8:00-17:00 在大荆镇新耀门窗有限公司上班;
17:40 乘坐同事私家车到三江镇湘平村三组朋友家玩;
21:00 步行回家。
10月17日
8:00—17:00 在大荆镇新耀门窗有限公司上班。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3:
10月14日
19:00 乘坐朋友私家车前往大荆镇东文村十三组吊唁;
20:00—23:00 到大荆镇高速路口朋友家玩,之后居家未外出。
10月15日
白天在湖北饭店上班;
18:00 步行到邻居家小卖部买烟,后返家。
10月16日
10:30乘坐朋友私家车到岳阳县柏祥镇桑园村吊唁,次日0时乘坐私家车返家。
10月17日
10:15—12:00 与之前公布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等人自驾车到大荆镇古仑片原朱砂村小庙、汨罗市人民医院看望病人;
12:00 自驾车到朋友家午餐;
14:00 到大荆镇高速路口朋友家玩;
15:00 到大荆镇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之后居家未外出。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4:
10月15日
在自家理发店工作,未外出。
10月16日
在自家理发店工作,未外出。
10月17日
上午在自家理发店工作,未外出;
15:53 到大荆街菜鸟驿站拿包裹;
16:02 到大荆街超市购物,后到菜店买菜;
20:00 到同学家串门,后到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5:
10月15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3:30—15:00 到大荆街朋友家玩,之后返家未外出;
18:30到建湘超市买烟;
19:00到大荆街朋友家玩,之后返家未外出。
10月16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2:00—22:00 骑摩托车到大荆镇高速出口对面朋友家玩。
10月17日
上午居家未外出;
12:30 到大荆街朋友家玩;
16:30 到大荆街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之后回家未外出。
10月1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
居家未外出, 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汨罗市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落实入汨罗市防疫要求。外省入汨罗市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汨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汨罗市,在第一入汨罗市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汨罗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汨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一审:刘嘉玉
二审:胥 扬
三审:谢 江
作者:张为
责编:谢江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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