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张某某,女,53岁,现住汨罗市大荆镇高速出口外107国道边开发区,为汨罗市大荆幼儿园后勤工作人员。10月18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确认为阳性。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5日
9:12 与丈夫自驾车到汨罗市中医院就诊;
11:05 到中医院对面的益丰大药房买药,后自驾车去建设东路时尚餐厅午餐;
13:50-16:00 在大荆街浩星家电厂二楼的舞蹈培训班学跳舞;
18:40 与妹妹等人一起前往其母亲家中;
19:50 与外孙前往两个邻居家玩耍,随后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10月16日
8:10 与两名外孙乘坐城乡巴士到汨罗城区;
9:10 带外孙到舞蹈培训班学跳街舞,随后乘坐出租车前往荣家路美容店洗脸;
11:30 从荣家路乘坐出租车到舞蹈培训班接外孙下课,随后三人步行至人民医院对面餐馆午餐;
13:00 乘坐出租车到爱舞之心培训班;
15:30 三人步行到政务中心乘坐城乡巴士返回大荆镇家中,之后未外出。
10月17日
在大荆镇幼儿园照常上下班(中间做了一次核酸检测)。
10月18日
凌晨显示初筛结果为阳性,中午复核结果为阳性,随后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如与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汨罗市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落实入汨罗市防疫要求。外省入汨罗市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汨即检、3天2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汨罗市,在第一入汨罗市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来汨罗市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以上),在第二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汨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
一审:张 咪
二审:游 岚
三审:谢 江
作者:张为
责编:游岚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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