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底至4月初,我县接连发生4起因违规施工挖坏燃气管道造成燃气泄漏的事故。虽然4起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周边居民、商业用户长时间停气,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
根据县政府有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双政函〔2022〕12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防范,举一反三做好包括城镇燃气安全在内的重点领域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将4起因违规施工造成燃气泄漏事故及其处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2022年2月27日16时许,国藩学校安排挖机在校园新建综合楼北面的人行过道上开挖消防水管基槽时,挖机挖破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造成学校的4个食堂停气近3个小时,直接经济损失6500元。
(二)2022年3月11日9时59分许,永丰街道思云路丰茂新城A区路口,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的污水管道整改项目施工工地,挖机挖坏地下燃气管线,导致燃气泄漏,造成丰茂新城区域停气3小时10分钟,影响居民用户1319户、商业用户4户,直接经济损失约12000元。
(三)2022年3月13日10时23分许,永丰街道托塘路西侧小太阳幼儿园东侧,由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发包、市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县国藩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老旧小区改造城北片区原种场西改造项目,在过道硬化地面开槽施工时,挖机损坏管径为90mm中压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造成城北社区停气2小时,影响居民用户323户、商业用户2户,直接经济损失约2500元。
(四)2022年4月3日16时50分许,永丰街道艺芳街与园艺路交叉口西南角,由县城乡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包、省国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湖南长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人行道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进行弱电管道开挖施工,挖机作业挖坏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造成复兴路以南园艺路以西大范围停气2小时30分钟,影响居民用户585户、商业用户3户,直接经济损失14000元。
二、处理情况
(一)国藩学校:行政告诫一次;有关责任人陈某某、李某某行政告诫一次。
(二)东华建筑工程公司:行政告诫一次;有关责任人朱某某、彭某某行政告诫一次。
(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有关责任人李某行政告诫一次。
(四)华润燃气管理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行政告诫一次;有关责任人胡某某、刘某某由所在企业给予业绩扣分并经济处罚,凌某予以劝退。
(五)市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行政告诫一次;有关责任人刘某、冯某某上报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欧阳某某、王某某、胡某某行政告诫一次。
(六)湖南国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告诫一次,有关责任人彭某某上报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七)县城乡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责令项目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处罚款5.5万元;有关责任人程某、王某某行政告诫一次。
(八)省国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令责令项目停止施工,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的;有关责任人陈某、刘某某上报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汤某某、李某、朱某行政告诫一次。
(九)湖南长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告诫一次;有关责任人龙某某行政告诫一次。
(十)县燃气管理办公室:由县建安委办对有关责任人何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舒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十一)永丰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对有关责任人邓某某提醒谈话。
被通报的单位及个人要认真吸取教训,深刻检讨反思,针对自身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主动整改、全面排查、消除隐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建设、勘察、施工、监理等建设施工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领域企业要引以为戒,夯实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保障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安全监管联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有计划、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灵活运用好信用监管、舆论监督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强有力的监管责任落实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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