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这面锦旗似乎“图文不符”
新双峰 • 法院
2022-08-08 08:58:35

近日,双峰法院永丰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事后,承办法官朱学东收到从事广告业务的企业家送来的一面写着“解民十年忧,为企办实事”的锦旗,图文不符,难道是锦旗送错人了?

案情回顾,案中有案

2022年7月,双峰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肖某甲与被告黄某甲离婚纠纷一案。经审理查明,自2018年以来,肖某甲与黄某甲常因家庭、经济等琐事发生矛盾,时至今日,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对原告诉求,依法应当予以支持。另查明,肖某甲与黄某甲均系双峰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因为涉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为一揽子解决矛盾,承办法官对案中之案进行了调查。

2013年10月,黄某甲因与朱某甲有业务上的往来,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朱某甲借款50000元并出具《欠条》,双方约定月息2分(即利息为1000元/月),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朱某甲多次催讨无果,遂于2017年4月向双峰法院提起诉讼。双峰法院审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后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遂判令由黄某甲、肖某甲夫妻共同偿还。此案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黄某甲与肖某甲经济紧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此案迟迟无法执行到位。

审执并重,为民解忧

为妥善解决该离婚案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处置,同时促使朱某甲的债权利益早日得到兑现,承办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朱某甲及被执行人黄某甲、肖某甲进行沟通,全身心的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努力实现两案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承办法官在与朱某甲沟通中,详细介绍了黄某甲与肖某甲的家庭状况、负债情况,朱某甲对两被执行人的处境亦表示理解,最终表态如果债务人主动偿还欠款,便只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垫付的诉讼费、公告费1000元合计51000元,利息予以放弃。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肖某甲表示虽然与黄某甲的婚姻已名存实亡,但是其愿意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偿还这笔夫妻共同债务,以便于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摘掉“老赖”的帽子。

事后,肖某甲积极自动履行清偿义务,收到款项的朱某甲送来锦旗,离婚纠纷案的审理与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执行画上了句号。

作者:麻雅琦 张任泊

责编:李娟

来源:双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 bm@ldsf.com.cn

专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基层治理显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