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国评论丨抓住房屋安全这个“1”,方有家庭幸福其余“0”
新赫山 • 专题专用
2022-07-28 12:52:50

当前,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正在全面推进。根据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公布数据,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0979万人,占36.11%。长期以来,受到建筑理念、技术、资金等因素影响,建设过程中又缺乏有效规划和监督,房屋质量和安全存在很大隐患。近年来,因违规乱建等情况发生的自建房倒塌事故时有发生,惨痛教训历历在目,故在农村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各方均应参与,承担各自应有责任。

农村自建房绝大部分都是按照户主个人喜好和意愿建设,当中缺少技术支撑,对于出租的经营性房屋,户主往往因为建筑知识缺乏,对经营者的施工、变更用途等缺少监督,而经营者考虑个人利益和缺乏安全意识,私自对房屋格局进行改变,甚至是擅自加层、改结构,这都严重危及建筑质量和安全。及时消除自建房风险隐患,十分重要而迫切。

自建房安全整治部门,要以“零容忍”态度统筹安排。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当前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阶段已经进入尾声,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有序开展,“家底”既然摸清了,如何整改需要智慧。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政策支撑、完善的操作流程、后续建房的标准要求、相关技术力量的支持,特别是需要考虑到农村居民个人意愿、相关费用的承担能力等。面对复杂情况,不能“一刀切”,要做好沟通和政策宣传。

自建房的产权所有人,要算好家庭“幸福账”和“义务账”。在整治过程中产权所有人要开展房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行动。家庭的幸福来源于很多方面,比如事业有成、生活美满、身体健康等,但是如果没有安全这个“1”,后面再多的“0”,都是毫无意义。特别是年轻一代,作为家中的顶梁柱,有义务保护家庭成员的基本安全、监督承建者和承租者,不能放任不管甚至漠视,一旦出现事故,岂是一句“我不知道”就能搪塞的?

自建房屋实际使用人,要算好事业“良心账”和“法律账”。诚信经营不只是体现在交易过程中的信守承诺,对于房屋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甚至是胡作非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将消费者等公众群体的利益抛诸脑后,这也是不诚信、不道德、缺乏良心的行为。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除了要承担经济损失和赔偿外,还要负法律责任,权衡利弊,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何须投机取巧、铤而走险?

安全无小事。我们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坚持“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理念,用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让“安全”这个“1”挺立,方能汇集无数个有意义的“0”,共同串成“幸福密码”。

作者:柳联强

责编:吴琦

来源:欧江岔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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