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⑬|石鼓区财政局
新石鼓 • 头条
2022-07-20 09:55:31

一、取消电子版采购文件工本费,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并入采购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费,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应免费为按规定必须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供服务。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平台(含电子卖场)不得向供应商收取(代收)费用,不得指定、限制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中的同类产品只有一种的、以及纳入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的农副产品,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可在电子卖场直购;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中的同类产品达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限额标准以上的可在电子卖场竞价采购。

三、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728号)加快资金支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不得单方面要求分期付款,不得以内部程序为由延缓支付。

四、继续推广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政府采购交易数据核定供应商信贷额度进行信用融资。

五、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电子卖场直购适宜由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提供的,应面向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直购。

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大型企业参加时可约定中标(成交)后将预留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参加时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6%-10%),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给予6%-10%的价格加分评审优惠。

责编:罗亮华

来源:石鼓区财政局

专题石鼓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