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因违法处理危险废物被处以高额罚款的当事人,向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表示感谢。当事人表示,这两年公司受疫情影响较大,生意不好做,20万元的罚款能够依法分期、延期缴纳,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今后他们一定守法经营,把企业办好。
去年9月,两名福临行政执法队员在某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工具室内存放着10个废铅酸蓄电池和2袋共计42个已张贴危险废物标牌的固化剂瓶、油漆桶、稀释剂瓶,房间内没有任何环保设施装置。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福临行政执法队代理队长石小华告诉记者,“针对这种行为,必须立案查处,危废不能放在工具室里,必须放在专门的危废储存间里。”
2021年12月27日,当事人提交了一份《申请报告》,表示疫情期间效益不好,年底回款又慢,希望可以分2期缴纳20万元罚款。石小华表示,通过查询了相关法律,该企业符合分期罚款的条件。今年3月底本应缴清所有罚款,由于市场不景气,当事人又向县行政执法局申请第二期10万元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县行政执法局积极与法院对接,根据相关法律法条,依法对其罚款分期后再次延期,以此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企业负责人王仲说,“政府给我们两次延期机会,缓解了我们企业很大的资金压力,我们现在已经整改到位了,后续我们一定会按照规范处理危废品。”
据了解,早在2020年初,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就根据《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积极创新执法方式,多措并举护航市场主体复工复产。通过严格规范执法工作、编制首违免罚清单、切实开展精准普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立足执法主业,创新执法方式,做到疫情防控和企业健康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作者:梁科 刘易荣
责编:刘思静 浣潇雨 审核:张译丹 李欢 罗双萍
来源:长沙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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