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湖南日报新媒体

打开
博士、硕士毕业生来长工作给与购房、生活补贴!长沙发布人才配套政策“升级版45条”
新湖南 • 民生
2022-06-24 22:00:43
首页头条收录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可 实习生 黄艳玲 黄甜香)6月24日,长沙人才政策“升级版45条”配套实施办法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26个配套实施办法。长沙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缵吉出席发布会并表示,“要来真的,干实的!长沙的人才政策只有‘升级版’,没有‘最终版’。”

三湘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本次26个配套实施办法中,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高层次人才及团队项目创新创业绩效评估、“四青”人才奖励、高级技师职业技能晋级奖励、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奖励、院士和专家工作站资助、人才创业担保贷款、高端学术活动资助、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人才引进等9个文件,在具体操作流程上基本保持不变,申报主体可通过长沙人才智慧导航或“长沙人才”APP进行申报。

17个新增或变化较大的文件,主要分为高层次人才支持类、青年人才支持类、技能人才支持类、创新创业支持类、民生事业保障类、体制机制创新类六大类别。

随着26个配套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即日起,申报主体均可在长沙人才智慧导航(http://www.changsha.gov.cn/csrc_portal/)或下载“长沙人才”APP进行线上申办。

新变化

这些类别政策有新增或变化较大

高层次人才支持类。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每年遴选5个左右高精尖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遴选10个左右紧缺急需人才创业团队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对35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不限年龄),并将适用对象扩面至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

青年人才支持类。对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落户并在长工作的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10万元;将适用对象扩面至市属高校及市、区县(市)属公立医院、中小学校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市科协每年评选不超过20个“小荷”青年人才创新项目,每项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实行经费包干制。市人社局每年评选不超过100个“小荷”青年人才创业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有效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项目扶持。长沙市教育局将在长高校分为四组,每组根据高校毕业生留长就业率设置相应指标和奖励标准,对达到标准的最高给予40万元激励资金。

技能人才支持类。每年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坚持“以实绩论英雄”,评审不超过100名卓越工程师,经评审认定的卓越工程师,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长沙政府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支持市管技工学校(举办者须为企业性质,含省属市管技工学校)建设卓越技工学校、示范性高级技工学校,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企业建设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每年评选不超过10家高级工程师工作室、不超过1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家给予10万元一次性经费支持。

创新创业支持类。对获资助的异地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5万元运营经费补助和10万元交通补贴。

民生事业保障类。对市属公办高职院校引进的教育高层次专业人才,分为三类,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对市属公立医院引进的卫健高层次专业人才,分为三类,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补贴,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每年选树教育专家、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每年选树名医、骨干医师、优秀护士,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体制机制创新类。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制定评选方案,根据科技副总发挥作用情况进行遴选,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市科技部门、区县(市)、园区加大从高校院所选派科技人才到重点企业兼任科技副总的力度。

(一审:丁鹏志 二审:彭治国 三审:张军)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