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出,当前,上海市疫情整体向好,全市新增感染者数呈现稳定下降趋势。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上海各高校提前放假,近日上海返乡人员逐步增多。但上海本轮疫情已外溢波及多个省份,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持续存在。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科学精准防控疫情,衡阳疾控提醒广大市民:近期从上海入(返)衡人员请主动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入(返)衡前,请关注“衡阳发布”、“健康衡阳”、“衡阳疾控”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近期衡阳市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里面的“各地防控政策”板块查询当前衡阳市疫情防控政策。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调整,请咨询市、县防控办或疾控中心。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凡从上海入(返)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报备登记”程序报备行程(报备流程附后),提前2天向当地社区、酒店、单位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上海市入(返)衡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对未及时报备的,各县市区将会要求隔离对象支付隔离费用。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凡从上海自驾车入(返)衡人员,在第一入衡点需主动向高速公路出口、国省干道、市域边界疫情服务点防疫工作人员如实报告行程,按要求配合做好闭环转运工作。
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我市在长沙黄花机场、长沙高铁南站、衡阳高铁东站等交通站点设立转运专班(联系方式附后),负责上海入(返)衡人员闭环转运工作,各上海入(返)衡人员要主动配合转运专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在转运车上尽量间隔就坐,做好手卫生,严格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若抵达第一入湘/衡点后未对接上站点转运专班,请第一时间与目的地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附后),并做好个人防护在原地等待闭环转运,切勿自行返回目的地。
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入(返)衡前准备充足防护物资,减少聚集,避免扎堆。搭乘火车、高铁、飞机、长途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中途尽量不摘下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少触碰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在候车(机)厅、服务区等公共区域减少停留,做好手卫生;如中途需要进食的,在车上或室外空旷地进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下高铁(火车、飞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走专用闭环通道有序出站(场)。保留乘车、住宿、餐饮等票据。
返乡前身体如有不适,请暂缓出行。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和所属单位,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和查验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排查发现有上海入(返)衡人员信息,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广大市民如发现有相关涉疫重点人员也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告。各社区(村)要及时掌握辖区外来人员情况,不漏查漏管一人,严格、精准落实社区管控措施。
目前接种新冠疫苗仍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应接快接”,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衡阳市各县市区防控办
和疾控中心信息一览表
县市区 | 防控办 | 疾控中心 |
衡阳市 | 0734-8861170 0734-8292119 | 0734-8221124 |
珠晖区 | 0734-3331359 | 0734-8383556 |
雁峰区 | 0734-8223390 | 0734-8222403 |
石鼓区 | 0734-8177197 | 0734-8715036 |
蒸湘区 | 0734-8827106 | 0734-2896085 |
高新区 | 0734-8351755 | 0734-8512449 |
南岳区 | 0734-5679728 | 0734-5662347 |
衡阳县 | 0734-6820093 | 0734-6832889 |
衡南县 | 0734-8551555 | 0734-8983009 |
衡山县 | 0734-5812123 | 0734-5812281 |
衡东县 | 0734-5222446 | 0734-5222338 |
祁东县 | 0734-6287332 | 0734-6303129 |
耒阳市 | 0734-4332275 | 0734-4332541 |
常宁市 | 0734-7221375 | 0734-7224205 |
衡阳各乡镇(街道)、村(社区)
疫情防控咨询报备电话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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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提交后,如需撤销或者修改,请点击“登记记录”进行查询。
◆来源 | 市卫健委
◆编辑 | 危博雅
◆审核 | 胡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