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好事,也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心愿。为此,市政协号召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创建,并以此激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文明意识,提高文明素质,共建文明城市。
一、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树立和展示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以模范行为引领文明风尚,带动行业、企业、协会、团体和市民提升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要立足本职岗位,在支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建功立业,彰显政协委员的社会价值和时代风采。
二、当好全民创建氛围的营造者。要充分发挥政协组织和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利用各种场合、多种方式、不同途径,向联系的界别、所在的行业、身边的亲友,大力宣传创建的意义,传播创建的美好愿景,讲解创建的知识要点,倡导创建的规范要求,提高市民对文明创建的知晓度、理解度、参与度、支持度,广泛凝聚创建共识、汇聚创建力量,着力营造全民参与、合力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当好文明城市创建的推动者。湘乡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政协委员作为社会各界代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公益活动,围绕创建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和薄弱环节,深入调研,并通过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履职形式,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完善创建工作机制、破解创建工作难题、提升创建工作成效出主意、当参谋、作贡献,以实际行动为创建工作献智出力。
四、当好文明行为的引领者。创建文明城,委员有行动。做到文明在仪表,公共场所着装要整洁得体;文明在口中,说文明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文明在脚下,不闯红灯,不踩踏草坪;文明在出行,遵守交通法规,行走有道、乘车有序、开车有德;文明在居住,不在小区内私搭乱建,爱护电梯,不侵占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家园环境;文明在和谐,以实际行动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善、社区和美。
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各位委员,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是每一个市民共同的心愿,也是贯彻落实湘乡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乡的具体体现,我们有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在中共湘乡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身体力行,真诚参与,积极作为,努力为湘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智慧、增添力量!
政协湘乡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责编:谭力彰
来源: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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