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靖州县第四届道德模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上靖州 • 公告
2021-11-10 10:22:43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靖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促进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决定在全县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具体标准

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种类型,每个类别表彰2名,合计表彰10名。具体标准如下: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贫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和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赢得群众赞颂。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战线推荐名额为每类1—2名,五类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名。对往届县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靖州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活动组委会)。

  任: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主任:冯显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翰林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黄乐霞  县妇联主席

             舒    团县委书记

             王纯一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    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负责人

  员:李小芳  县融媒体中心总编

            苏玺俐  县总工会副主席

            胡德靖  团县委副书记

            吴爱艳  县妇联副主席

            覃小欢  县社科联副主席

            唐永钠  县委宣传部文明创建指导科科长

            秦  明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主任

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由冯显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办事机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成效。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话:0745-8221379,联系人:唐永钠,邮箱:jzcjb8221379@163.com

2.县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

3.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战线、各单位相应成立推荐申报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负责本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本战线、本单位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县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三、参选范围

1.所有靖州居民,包括长期在靖州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凡一贯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具有感人道德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均可参选。

2.每个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前三届道德模范)不再参加以后本县各届道德模范的评选。

四、推荐程序

1.全面启动。10月中旬,县活动组委会制定印发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在县内主要媒体上发布消息,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战线各单位组委会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广泛推选。10月下旬—11月中旬,各地要深入基层发掘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对评选出来的“身边好人”“先进模范”等优先推荐。特别优秀突出的由单位、社会可直接向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

3.组织审核。11月下旬,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战线组委会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质量。

4.社会公示。12月上旬,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战线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候选人在本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推荐申报。公示后确定的人选按类别分别填报“靖州县第四届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靖州县第四届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靖州县第四届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靖州县第四届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靖州县第四届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每人附2000—3000字的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生动感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推荐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和一寸免冠彩照,加盖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单位公章,一式4份,于12月20日前报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材料格式要求:标题为“靖州县第四届****模范候选人***事迹”,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字体;正文用A4型纸排版,用3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每页500字左右。

6、宣传评比。12月下旬—2022年1月,县活动组委会在县内主要媒体宣传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引导广大群众学习评议、交流体会、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县活动组委会根据网上投票和县活动评选委员会投票综合结果,提选出靖州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建议名单,并报送县文明委审定。

7、隆重表彰县文明委审定建议名单后,作出表彰靖州县第四届道德模范的决定。2022年上半年,召开靖州县第四届道德模范表彰大会,举行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此次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申报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坚持面对基层。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机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力推出群众身边看得见、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评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重在学习宣传。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以道德模范感人事迹为鲜活教材,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整个评选活动进行立体宣传,全县造势、营造氛围、专题推介、典型宣传,使整个评选活动家喻户晓。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评选表彰活动始终,组织道德模范深入社区、村镇、校园、企业、军营等开展巡讲,传播道德理念,激发道德意识,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4.关爱道德模范。各地要树立崇尚、学习、关爱道德模范的价值导向,培育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要落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好人有好报。探索建立礼遇道德模范制度,组织道德模范参加重要节庆活动,彰显他们的崇高社会地位。

附件:靖州县第四届道德模范(五个类别)推荐表.doc

中共靖州县委宣传部            靖州县文明办    

靖州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        靖州县总工会

共青团靖州县委靖州县妇女联合会            

2021年10月19日

责编:邹家旺

来源:靖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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