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系列报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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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 17:07:37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系列报道《为人民用好权》(二)

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维护人民利益(上)

【导语】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要求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到位不越位,落实不落空。本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系列报道我们推出——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维护人民利益(上)。

【正文】政府是怎样花钱的,这不仅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县人大常委会最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预决算审查监督,全面加强“钱袋子”管理,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财政资金花得规范、花得透明、花到实处、花出效率。

【同期声】财经委主任

紧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关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产业资金等热门资金和政府性融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政府提请的个别争议较大的PPP投资项目,依法进行否决,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到关键处。

【解说】在预决算审查监督上,多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勇于创新。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依法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着力推进人大预算信息化建设,开通运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出台管理办法,建立定期听取财政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的机制,打造“大数据+财经监督”的新模式,实现对财政预算支出的实时在线全程监管,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推进法治环境建设,是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需求。

新形势下,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按照每年围绕一个主题、选准一个重点、突破一个难点的方式,先后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价格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执法检查,推动提高全县交通安全指数,着力解决价格监控缺位、肉类市场垄断、客运票价乱涨、农村局部电价偏高等问题,有效遏制招投标工作中的违规、违法操作现象,促进“阳光采购”,助推房地产领域30个处遗项目得到处理,帮助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中,面对代表和群众反映郴永大道限速标准和标识牌设置不科学、不规范以及城区学校门口减速带设置未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列出整改清单,紧促问题整改到位,较好地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方便了广大群众。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问题,适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促使县财政安排抗疫特别国债和债券资金1.23亿元用于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及抗疫支出,加大专业人才招聘和物质储备力度。

深入基层法庭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调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优化诉讼服务,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密切关注公益诉讼工作,督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国土资源行政公益诉讼、国家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案件,依法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20年首次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2017年以来,共审查规范性文件  件,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国家法制统一。依法受理并交办人民群众涉法涉诉事项  件,办结  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责编:王江林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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