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司法局提醒:隔夜也醉驾,侥幸不能有
新永兴 • 要闻
2021-09-16 09:47:18

【永兴县融媒体中心9月16日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作为驾驶员,小心被“隔夜酒”坑,不要以为喝了酒睡一觉,过几个小时酒精就“去无踪”了 。近日,永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就接到了这样一起特殊案件。

2021年3月26日,王某晚饭饮酒后又被朋友邀约去吃宵夜,一直饮酒至3月27日凌晨2点左右才回家休息。3月27日晚上20时许,王某认为自己已清醒,便驾驶汽车去朋友家,结果在路上被交警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6.9mg/100ml,仍然达到醉驾标准。

2021年7月20日,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永兴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十七条关于执行地的规定,王某将在永兴县进行社区矫正,此案也是永兴县司法局办理的首例因“隔夜酒”而导致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案件。

永兴县司法局提醒:喝完酒之后,什么时候能够代谢完体内的酒精因人而异。有些人即便是前一天喝的酒,仍有可能会被测出酒驾。目前我国查处酒驾不是以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一旦达到或超过酒驾、醉驾的标准,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者:范国钰

责编:曹向阳

来源: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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