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开福交警公布今年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新开福 • 要闻
2021-08-28 10:45:58

警示!开福交警公布年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张颐佳 通讯员 陈正祥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机动车及驾驶人的保有量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将面临更加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增强避险处置能力。近日,长沙市开福交警大队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希望通过典型案例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警钟长鸣、举一反三,时刻保持谨慎、敬畏之心,安全守法地参与各类道路交通活动。

典型案例一:张某忽视安全致亡人事故

2021年1月9日4时50分许,邱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北二环堤亚纳湾路段由东往西行驶时,遇张某驾驶湘AFXX46轻型货车沿该路段同向行驶至此,因张某忽视安全拿取饮料致两车刮撞,造成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二:方某驾车未礼让行人致亡人事故

2021年1月25日10时许,方某驾驶湘AD0XX86小型客车沿开福寺路由西往东行驶时,遇行人李某沿该路段人行横道由南往北横过道路,因方某所驾车辆前档玻璃起雾未及时除雾,导致视线受阻,导致该车与行人相撞,造成行人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三:彭某醉酒驾车致车辆坠桥亡人事故

2021年2月12日4时45分许,彭某驾驶湘AEXX00小型客车(载杨某)沿银盆岭桥由西往东行驶时,因彭某醉酒驾车致车辆失控坠桥,造成彭某、杨某死亡、车辆及道路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彭某体内酒精含量检测值为230.2mg/100ml。

典型案例四:黄某驾驶摩托车逆行致亡人事故

2021年5月8日19时许,黄某驾驶湘A7XX2N二轮摩托车(载谭某)沿兴隆路秀峰路口由南往北逆行,遇欧某驾驶湘A7XX88小型轿车沿该路段由北往南行驶至此,发生两车相撞,造成黄某、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典型案例五:曾某事故后未设置警示标志致发生二次事故

2021年6月8日21时40分许,曾某驾驶湘AQXX56小型轿车沿开福大道绕城高速路段由南往北行驶时,遇陈某驾驶二轮电动滑板车同向行驶至此,先发生两车刮擦,造成陈某轻微受伤、两车受损,事发后双方处于湘AQXX56小型轿车尾部协商,期间未设置警示标志、未开启警示双闪灯。后遇杨某酒后驾驶湘ADAXX39小型客车同向行驶至此,发生湘ADAXX39小型客车与曾某及湘AQXX56小型轿车相撞,造成曾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杨某体内酒精含量检测值为70.5mg/100ml。

上述案例触目惊心、教训深刻,开福交警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请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时刻谨记安全文明出行,为您和他人营造一个和谐、有序、高效、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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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彭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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