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了!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下调
衡东发布 • 时政
2021-08-11 17:34:45

(原载于8月12日《湖南日报》4版)

记者今天从省医保局了解到,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降价了。

为有效提高新冠疫情检测效率,降低群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负担,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行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8月10日,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8月11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三级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为“50元+核酸扩增试剂费用(执行零差率)”,二级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为“43元+核酸扩增试剂费用(执行零差率)”。根据疫情需要,按照省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检(含个人混采检测和大规模人群筛查)时,每样本收费20元/人(全包干),混检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医保支付政策均为住院治疗情况下,按照甲类100%纳入报销范围。

据了解,目前我省核酸扩增试剂均价为8.41元。也就是说,我省三级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检)为58.41元/人,二级公立医院价格为51.41元/人。“此前,三级公立医院和二级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平均价格分别是69.1元/人和62.1元/人。”省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通知》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在开展混合检测时,应规范价格行为,据实收取费用,严禁以混检套收单检费用。

消息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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