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三小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新赫山 • 头条
2021-08-08 10:10:56



















中共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三小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三小机构”(即一级及以下民营医院、小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门诊部、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和“首诊负责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三小机构”要在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预检分诊公示信息(见附件1),严格进行体温测量,查验“两码”(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询问“两史”(旅居史、流行病学史)。一旦发现有“十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之一的患者,立即向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严格按照全程闭环管理的要求,引导其转诊(转诊流程见附件2)至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二、“三小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求,下架并禁售“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药品)。对前来购买“四类药品”的群众,应劝导其及时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闭环就诊。


三、“三小机构”要严格执行消毒、通风等感染预防控制有关规定,合理控制入场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场所内全员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健康监测,督促全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并落实核酸检测要求,加强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员工的管理,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三小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违规接诊、不按要求转诊、擅自售卖“四类药品”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三小机构”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737-6113085)。

 

中共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附件1

 



益阳市“三小场所”预检分诊公示信息(模版)



尊敬的患者:


您好,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要求,为更好地保障您的健康权益,请您:


1.正确佩戴口罩;


2.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3.主动出示湖南省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


如您最近14天去过以下地区,请主动告知分诊人员。


XX月XX日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查询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如果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请前往具有规范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谢谢您的配合,感谢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XX医院/诊所/药店 宣


附件2




益阳市未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接诊转诊流程图





注:危急重症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按相关诊疗规范和流程处理,全力挽救患者生命,不受此流程限制。



责编:郑拓

来源:中共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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