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同株洲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人员往来管控的调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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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 23:37:33

关于协同株洲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人员往来管控的调度令

潭雨疫防令〔2021〕5号


为协同株洲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现就我区加强人员往来管控有关事项调度如下:

一、近期我区人员不得前往株洲市城区,健康码(行程卡)为黄码人员和尚在居家医学观察人员严禁出市域。因特殊紧急情形确需前往株洲市城区的人员,必须报所在单位或社区(村组)批准,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目前在株洲市城区的我区人员必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株洲市的“居家令”,在离株管控措施未解除前不得返区;确需返区人员,在符合株洲市第3号通告要求的基础上,须提前报告所在单位或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同意。

三、7月30日至8月5日期间由株洲市城区来雨湖区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到就近核酸检测点接受采样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出行,暂时不宜出入公共活动场所。8月6日以后持相关证明由株洲市城区来雨湖区的人员,应保持连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后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正常出行。

四、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要暂时放宽对目前居住在株洲市城区职工的考勤,采取带薪休假等方式引导职工安心在株居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五、所有由株洲市城区来雨湖区和返回雨湖区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主动申报,严格配合我区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协同株洲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人员往来管控的通告》的宣传力度,全面排查近期由株洲市城区来我区的人员,落实健康告知、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两地防疫的各项要求。

本调度令自2021年8月6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6日

责编:周诗皓

来源:中共湘潭市雨湖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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