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迴雁新闻 • 要闻
2021-08-01 23:12:38

雁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各单位即日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措施,传达并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培训。做好舆情引导,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2、即日起,衡阳居民非必要不离衡,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州市,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落实离衡离湘请示报告制度

3、所有公职人员一律取消休假,建立24小时值班制,保持通讯畅通。

4、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结合“三码联查”开展本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是否近期离开衡阳、是否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衡阳、是否与疑似病人直接接触、身体是否存在感冒、发烧、流鼻涕等异常症状等情况的排查工作,落实好干部职工疫情防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信息台账,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好个人及家人防护。

5、各单位做好通风、消毒杀菌工作,严格把控入口关,落实好实名登记、规范口罩佩戴、测量体温及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等防控措施,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异常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村)或疾控机构。

6、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等方式进行防控知识宣传,做到人人知晓。

7、各单位近期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大型活动、重要会议,要严格落实主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属地报批程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8、各单位要做好三个月的疫情防控物资贮备。

9、请符合接种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公职人员,积极主动尽早完成疫苗接种,构建群体免疫屏障。

10、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人员及所管理部门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卫健、市场监管、交通、城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要落实部门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做好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区纪委监委、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雁峰区纪委、雁峰区监察委员会

中共雁峰区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责编:谢桥徕

来源:雁峰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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