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助力农牧鱼业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新石门 • 石门
2021-07-20 17:07:59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7月20日讯(通讯员 胡明慧 王琳云)7月11日,石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往太原市,在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下,就山西省某种子公司涉嫌生产假种子问题进行调查。这是该局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执法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石门县农业综合执法局共检查兽药、饲料门店27 家,检查农药经营门店 102 家,查处假农药案件 1起,查处劣质农药案件 2起;检查肥料经营门店 47 家;检查种子经营门店 98 家,查处假种子案件 1起,查处劣种子案件 1起。

为进一步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该局采用“五步走”策略开展执法。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已完成县级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样蔬菜 855 批次,农残检测合格率 99.99 %。

二是加强动物调运监管。已检查备案车辆 21 辆,生猪 410头,查处转让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案件1起,查处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牛案件1起,查处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件1起。

三是强化生猪屠宰监管。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已排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 31 个次,排查肉牛、肉羊养殖场(户) 11个次。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的现象。

四是抓实禁捕退捕。共出动执法人员 68 人次,出动执法车辆 17 辆次,开展联合行动次数 6 次,配合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 11 个(次),配合或联合有关部门检查渔具生产、经营点 19 个(次),查处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案件1起,对非法捕鱼进行依法打击。

五是强化家禽检疫。检疫家禽79万羽, 查处涉嫌屠宰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家禽1起。7月7日凌晨3点,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永兴街道杨二汊社区咸池5组开展突击执法行动。执法过程中发现向某某涉嫌屠宰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鸡鸭127只,共121.35千克,另有71只鸭产品不能提供产地检疫证明,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该案已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下一步,石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专项整治“组合拳”。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胡明慧 王琳云

责编:张黎明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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