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衡阳县交警大队:“柔性执法”让农村交通违法整治有“温度”
你好衡阳县 • 本地
2021-07-14 16:52:47

衡阳县交警大队在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整治行动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警旗添光彩”实践活动,将执法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对电动车、摩托车首次轻微违法的当事人进行训诫,对于及时纠正整改的,免除行政处罚,这种“柔性执法”不但让交通法规更加深入人心,更有效地拉近了警民间的关系,获得了群众广泛好评。

7月13日是关市镇赶集的日子,一大早,交警与当地农村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就驻守在道路两旁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安全整治行动,这时,没有戴头盔驾驶摩托车的綦宏谷被交警逮个正着,他十分紧张地抓着摩托车,以为交警会扣车处罚,没想到,民警上前只是对他进行了普法教育。

在交警的耐心劝导后,綦宏谷羞愧难当,也明白了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危害,他主动在《现场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训诫承诺书》上签了字,并立即整改。

电动车、摩托车因其轻便、灵活、经济等优点,受到很多人的青睐。但长期以来,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乱象屡禁不止,特别是农村地区,甚至还有的驾驶员在面对交警现场执法时有抵触情绪,拒不配合,但民警总是耐心地进行教育劝导,对态度端正并及时纠正的,免于处罚。

现场,交警还向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免费赠送头盔,手把手教大家正确佩戴方式,切实提高自我防护和安全出行意识,引导广大摩托车驾驶员养成守法驾驶、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连日来,衡阳县交警大队实行“5+2”、“白加黑”工作制,民、辅警们不惧高温酷暑,持续推进电动车、摩托车交通秩序攻坚行动,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加装雨伞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查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824起,发放安全头盔300个,签订《现场执法首次轻微违法训诫承诺书》1210份,“柔性执法”推行以来,不但让交通法规更加深入人心,更有效地拉近了警民间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易建军

责编:冯琳

来源:你好衡阳县客户端

专题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我为群众办实事

版权作品,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你好衡阳县”客户端)和作者名,且不得变更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