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6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向未成年人售烟明确了执法单位和处罚方式,加大了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责罚力度,最高可罚50万元。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经销商胡成利介绍,自开店以来,虽然有碰到过未成年人来买烟的情况,但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自己也不会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
记者走访中发现,县二中、县一完小周边均设置有香烟销售网点,柜台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香烟,价格从几块到几十块不等。尽管当天记者并没有拍摄到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现象,但是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类似的销售行为不在少数,每年他们都会接到群众举报,但由于监管和取证难,查处难度非常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邝生武介绍,之前都是通过匿名或者电话的形式举报的,查处起来很难,加上当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没有出台,没法可依,打击此类行为的法律依据不是很充实。他们通常只能是劝导经营者不要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如果有,则会没收。
吸烟有害健康,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吸烟容易诱发一些不良行为,经常吸烟的青少年,记忆力下降,精神萎靡不振,不能集中注意力专心学习,严重的可能导致早衰。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2014年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显示:940万初中学生尝试使用过烟草制品,其中三分之一已成为烟草使用者,在尝试吸过卷烟的学生中,82.3%的尝试行为发生在13岁及之前。据了解,未成年人接触烟草是出于好奇,他们对烟草的危害并不了解。
市民罗才学表示,自己看到过比较多的未成年人抽烟的情况,他说还有一些是11、12岁未成年人,这种行为非常不好,对身体损害很大。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作出了明确且更为严格的处罚,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不少市民表示,家长要督促,学校要加大宣传,经营单位要遵守法律规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邝生武希望学校、家庭、社会,特别是职能部门都能参与进来,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如果发现有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违法行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1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宣传、监管以及执法力度,确保本法在社会上得到有效实施。
处罚只是措施,并不是目的,如何从根源上解决未成年人吸烟问题,还需要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作者:黄玲艳 胡恒珲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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