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周龙副院长为衡东县人民法院
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6年8月20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衡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周龙副院长为衡东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责编:黄淑萍
一审:黄淑萍
二审:廖婷婷
三审:刘晓钰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专题人大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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