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执法我普法 | 严守城乡规划红线 杜绝违法建设行为
云上新化 • 城管局
2026-04-29 15:09:30

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发展建设、保障公共利益、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依据。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是每一位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仍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城乡建设秩序,侵害了公共利益,甚至带来安全隐患。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条文要点解析

根据上述规定,违法建设行为的法律后果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

对于违法情节较轻,通过局部整改能够消除对规划实施不利影响的,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停止建设:立即停止施工,防止违法行为继续扩大。

2.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整改,恢复原状或补办相关手续。

3.并处罚款:除整改外,还将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提示:此处“建设工程造价”通常指违法建设工程的整体造价,而非仅指整改部分的造价。

(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

对于违法情节严重,对城乡规划造成实质性破坏且无法通过整改消除影响的,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1.首选措施——限期拆除:对于能够实施拆除的违法建筑,执法部门将下达限期拆除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由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2.替代措施——没收并处罚款:对于因建筑结构、地理位置或相邻关系等原因无法实施拆除的违法建筑(如与合法建筑连为一体、拆除将严重影响合法建筑安全等),执法部门将依法:没收实物、将违法建筑本身收归国有、或者没收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三、违法建设的常见类型

1.无证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

2.擅自加建:在原有房屋屋顶、阳台或院内擅自搭建房屋、棚亭。

3.违规扩建:超出许可证核准的建筑面积、高度或范围进行建设。

4.改变用途: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如住宅改商用且不符合规划要求。

四、合规处置指引

1.依法先行:任何建设工程开工前,务必主动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按图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许可内容,不抱侥幸心理擅自变更设计。

3.主动咨询:对建设手续有疑问的,请及时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咨询,切勿听信“先建后补”“法不责众”等错误言论。

城乡建设,规划先行;依法建设,利国利民。让我们共同遵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违法建设行为,携手营造规范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责编:曹向潮

一审:龚端翔

二审:段跃新

三审:曹庆华

来源:新化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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