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年积案有了结果,困扰企业的这笔呆账终于得到解决,资金周转压力缓解不少。”近日,湖南某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代表专程来到汝城县检察院反映近况,并为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破解十年执行难题点赞。
这是湖南省检察机关强化民事执行监督的一个生动缩影。1月23日,湖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谈固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据了解,2025年,湖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最高检部署要求,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530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378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提起公诉125人,监督执行到位5300余万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年前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何某偿还债权人102万元。为逃避债务执行,何某以他人名义购买豪车,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购买高档烟酒,出入高档餐饮场所消费近20万元。 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通过“民事+刑事”融合履职,引导侦查机关锁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相关证据,何某认罪认罚,主动履行执行款30万元,最终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2025年以来,湖南省检察机关聚焦被执行人“大量欠债,大把花钱”的问题,办理标的100万元以上执行监督案件89件,推动执行到位2900余万元,移送犯罪线索16件,已立案8件、追究刑事责任6件。 此外,湖南省检察机关还部署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加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中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执行款物等执行活动以及消极执行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292件,督促执行到位3566万元。以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重点监督纠正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案件违法行为,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0件,督促解除违法查封、扣押、冻结4亿余元。紧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以物抵债纠纷等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案件开展监督,办理民事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8件。 2025年4月,醴陵市检察院收到12309中国检察网信访系统转来的一封信,瞿某反映易某8年前因交通事故对其父造成11万余元损失,但易某仅支付赔偿5000元,醴陵市法院认为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直到其父去世,易某仍未支付剩余赔偿款。 面对8年仅支付5000元赔偿款的可疑情况,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易某自2017年起就购买了价值2.9万余元的商业保险,还发现法院总对总系统存在保险公司信息不全、只查银行账号余额不查流水的盲区。 为系统性解决此类监督难题,醴陵市检察院构建了数字检察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共发现299名被执行人购买的商业保险有现金价值可供执行。针对法院财产查控不到位,未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可供执行的保单问题,醴陵市院制发检察建议,经过法院采纳与执行,最终313个案件恢复执行,执行到位420余万元,其中包含瞿某父亲的5.3万余元,让那些藏在保险中的财产,不再“执行难”。 据了解,湖南省检察机关在民事执行监督中,不断强化数字赋能,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民事数字检察监督平台,研发涉违法失信惩戒、车辆查封扣押等民事执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8个,在最高检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上架模型2个。2025年通过各类监督模型筛查发现案件线索3416 条,推动成案1182件。 “这本房产证,我们夫妻俩等了九年。”2025年12月26日,孙先生夫妇在湘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过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时,激动得双手微微颤抖。这本迟到的房产证,承载的不仅是产权的确认,更是民事执行监督守护民生权益的生动实践。 2016年2月,在深圳工作的孙先生夫妇在湘乡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用来养老,两年前想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却发现已被查封、易主。 原来,小区开发商因拖欠物业公司物业费,败诉后被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遂将该房作为开发商财产予以查封,经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沦为了开发商的抵债资产,于2022年10月通过执行程序裁定房屋归物业公司所有,并由物业公司办理了产权登记。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孙先生夫妇立即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申请,但被法院以“执行标的已执行完毕”为由驳回。 接到孙先生夫妇的监督申请后,检察官立即启动审查程序。2025年3月,在查明事实后,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指出执行程序中对涉案房屋权属调查不清、关键材料缺失、以物抵债程序违法等问题,建议撤销原执行裁定,进一步规范法院执行查封、拍卖程序。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25年10月作出裁定,依法启动了执行回转程序,最终帮孙先生夫妇追回了房子。 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院深入剖析案发原因,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完善监管机制和通过数据比对清理存量登记问题,并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全程动态跟踪不动产权利状态的智能监管体系。 据了解,湖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递进式监督路径,针对司法实践中普遍性违法问题和深层次社会问题精准发力,提升监督质效。共针对信用惩戒违法、未穷尽财产调查、企业恶意注销、涉案车辆违规查扣等突出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71件,覆盖个案781件。聚焦森林资源治理、网络司法拍卖规范、企业违规注销治理等社会治理重点领域,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18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法律监督效果。
作者:张吟丰 王一航
责编:杨叶芳
来源:湖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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