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临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龙源临武 • 部门
2021-05-31 10:49:59

为充分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结合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将破解执行积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临武法院认真部署、精心谋划,全力维护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权益。5月28日上午,在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和村委干部全力配合下,临武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2004年10月2日晚,邝某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停在公路边的中巴车相撞,事故造成搭乘摩托车的黄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经县交警大队认定,邝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中巴车驾驶员杜某承担次要责任。

案件经一审、二审,2006年2月27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邝某赔偿黄某华(黄某之父)等人各项经济损失2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邝某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黄某华等人向临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认真梳理了案件资料。经过多方查控,发现被执行人邝某生活拮据,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又多次前往邝某所在的村委,了解到邝某父亲身患重病,已到肝癌晚期,为治病家中早已债台高筑,生活难以维持。期间,执行干警还多次召开协调会,但收效甚微,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尽管执行道路困难重重,临武法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因案施策,从未停下执行脚步。在执行干警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村委干部全力配合下,2021年5月28日上午,该案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当场兑现77000元,这起交通事故赔偿案得以顺利执结。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临武法院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凝聚合力破解执行难,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邓慧花

责编:蒋淑芬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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