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城市广场游乐设施占道经营整治行动
新蓝山 • 蓝山
2025-09-05 16:53:04

新蓝山客户端9月5日讯(通讯员 郭致榕 成海珊 史玉林)“老板,为了市民休闲散步的安全,请不要在广场经营卡丁车。”“老哥,请晚上不要在广场堆放经营物品,不得影响城市美观。”9月1日晚上,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城市广场的卡丁车、大型游乐设施、物品占道过夜等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集中整治。

在三蓝广场,执法人员坚持文明执法,以“先行劝告、自行撤离”的方式,耐心对游乐设施摊主和其他经营业主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文明劝导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督促经营业主自觉将大型游乐设施和卡丁车撤离广场,所有经营物品不得在广场过夜、不得影响市容美观。告知摊主若后续再次发生同类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暂扣其经营物品或游乐设施的强制措施,并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切实维护城市广场的正常秩序。

在塔下寺广场,执法人员对夜宵摊点等经营行为进行巡查,调研相关经营情况,为后续整治行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6台,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文明劝导40余人次;旨在有效遏制城市广场内违规经营卡丁车和大型游乐设施的行为,严禁出现经营物品、设施在广场过夜的乱象。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城市广场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市民营造一个亮丽、整洁、安全、有序的休闲娱乐环境。

作者:郭致榕 成海珊 史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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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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