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增强创建工作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力争我市在2021—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内取得最好成绩。依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责编:罗建水
来源:衡阳新闻网
专题【专栏】建设省级文明县城 打造宜居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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