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新桂阳 • 民生
2021-05-10 12:08:33

新桂阳5月10日讯(记者 廖诗卉 黄磊 通讯员 蒋平 房倩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毒案件。被告人雷某、王红、张永等十名被告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

公诉机关指控雷某、王某红、张某永等十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予以确认。法院根据十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依法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雷某、王某红、张某永等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五年不等的刑罚,并分别对被告人处没收个人财产八万元至4万元不等的财产刑,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对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责编:邓玉洁

来源:桂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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