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以来,不少学生希望通过兼职丰富经历、赚取零花钱,却不料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目标。 近期,省内外已发现多名未成年学生被诱骗发送电诈引流短信,涉及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最小11岁,最大17岁,且此类案件呈蔓延趋势,需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高度警惕。
7月17日18时,吉首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线索:在某 QQ 群内有人发布“手机口”引流招募广告,招揽人员拨打诈骗电话。反诈中心联合峒河派出所迅速查控,2小时后在当地一居民区将嫌疑人杨某抓获。
经查,嫌疑人杨某通过手机APP结识境外诈骗团伙,对方称只要找人拨打诈骗电话并附上照片,每小时可获约1000元人民币报酬。杨某遂用自己的QQ号码在6个游戏QQ群发布“带人需要吃肉有两个手机下课秒结账”等诈骗引流广告,大肆招揽拨打诈骗电话人员。目前,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反诈民警介绍,骗子通过QQ、微信、抖音、小红书等社交平台,发布招募兼职客服信息,或是潜伏在各类兼职群中找寻目标,以“零成本、低门槛、高回报”为诱饵诱骗学生帮忙群发诈骗短信。学生一旦干上此类“兼职”,不仅影响自己电话卡的注册和使用,更可能涉嫌参与违法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凡是声称“轻松赚钱”“高额回报”,却要求发送不明短信、链接,或提供个人信息、银行账号的“兼职”,均为诈骗。出租、出卖银行卡、手机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还提供手机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属于诈骗罪共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学生遇可疑信息时,应第一时间与家长、老师沟通,或向学校、警方核实。如发现被利用或遭遇诈骗,立即拨打110报警,不要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一、发送诈骗短信
张某(男,15岁)在网上看到一兼职赚钱的广告,对方让其用自己的手机发送短信,每发送一组(20条),对方给其30元钱。张某觉得有利可图,且发个短信就能赚钱,遂用自己的手机向对方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诈骗短信。由于张某发送的短信造成多人被骗,金额高达20余万元,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拉人进群
在校生梁某某(男,16岁)结识网友王某,王某让梁某某微信拉人进群,每拉一人可获利30元钱。梁某某遂使用自己的微信添加王某提供的微信号为好友,并拉到王某提前建好的诈骗微信群内,最终导致多人被骗。梁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拘留。
三、拨打引流电话
徐某某(男,17岁,某学校高二学生)放假在家上网玩游戏时,认识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孙某某称有一轻松赚钱的工作,只要打个电话就可以赚钱。徐某某信以为真,遂按照孙某某提供的话术拨打受害人电话,在添加QQ好友后被引流到诈骗APP上进行刷单,多人被骗。最终,徐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四、出租微信号
曲某某(16岁,某中学学生)在朋友圈看到发布收购微信号的信息,遂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50元的费用租给对方。后曲某某的微信号被对方用来实施了诈骗。曲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五、为诈骗提供帮助
王某某(男,16岁,高一学生)刷到一做兼职赚钱的视频,随后王某某通过QQ联系对方。骗子让王某某准备两个手机,一个和自己通过QQ语音通话,另一个拨打其提供的手机号码,并把两个手机话筒放在一起,让两个手机实现相互通话。每通话一小时骗子给王某某200元钱。王某某因涉嫌为诈骗犯罪提供帮助,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
责编:彭月娥 实习编辑:唐紫嫣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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