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临武法院:当事人千里送锦旗致谢
龙源临武 • 部门
2021-05-08 09:09:46

5月6日下午,中联重科经资公司贵州省片区负责人陈浩将一面写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解忧情深似海”锦旗送到临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罗明勇手中,以表达对临武法院高效执行和全体执行干警的感谢之情。

2012年至2013年间,湖南省某大型机械制造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分别向贵州省杨某、李某东、贵州某设备租赁公司等22名被执行人交付了近百台塔机、标准节、电梯等工程机械设备。此后,被执行人仅支付了前几期租金,甚至有的被执行人一期租金都没有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某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2013年起陆续将这22名被执行人诉至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作出裁判文书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履行义务。为提高执行效率,合理分配司法资源,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11月,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执行10件,2020年5月,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我院执行涉工程机械案件57件,共67件,涉及执行标的6659.7万元,建筑工地60余个,机械设备300余台。

2020年8月6日,该系列案在临武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异地执行面临的阻碍难以预测,为了确保此次执行顺利进行,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涉工程机械行业案件专项执行会议,决定由执行局长罗明勇带队开展异地执行工作。临武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查阅、研究案卷、积极与贵州遵义当地法院取得联系,掌握被执行人的下落和经营状况,以及多台工程机械设备的施工位置,在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后,2020年8月10日临武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一行7人远赴贵州。到达贵州之后,兵分三路:一组负责与当地法院执行局衔接获取当地警力支持,做好可以随时在当地拘留被执行人的准备工作;二组负责线下对被执行人的塔机、房屋、车辆、地方性银行存款及流水等财产信息的查控;三组负责传唤被执行人,结合线下查询情况,特别是结合被执行人的收支、消费流水情况对被执行人拖延履行的心理认真研判、“对症下药”从而达到“药到病除”的目的。执行干警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半月执结涉工程机械十九案。截至目前,执行完毕13件,和解终结结案54件,执行到位金额4300余万元。

面对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以及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给予的新期待,临武法院干警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奋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邓慧花

责编:蒋淑芬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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